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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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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是国家为了防止农作物病虫草害随同农产品扩散而传播的一整套措施,它是限制人为传播病虫草害的根本措施。

植物检疫是国家为了防止农作物病虫草害随同农产品扩散而传播的一整套措施,它是限制人为传播病虫草害的根本措施。以为局部地区的病虫害,可以通过国内、外贸易往来,随着种子、接穗、苗木、农产品和包装物等而传播开来。例如苹果锈果病、花叶病、苹果小吉丁虫、梨圆介壳虫等都是靠这种途径传播的。

已知对外检疫的对象有:桃小食心虫、苹小食心虫、苹果食蝇、地中海实蝇、葡萄根瘤蚜、美国白蛾等;对内的检疫对象有:苹果小几丁虫、苹果绵蚜、苹果蠹蛾、葡萄根瘤蚜等。我们在进行果树栽培时应注意培育无病虫的接穗和苗木,消灭或封锁局部地区危险的病虫,防止它们的传播和蔓延。对调运的接穗和苗木实行检疫,可以确保果树产业稳步健康的发展。

植物检疫是一项传统的植物保护措施,但又不同于其他的病虫防治措施。植物保护工作包括预防或杜绝、铲除、免疫、保护和治疗等五个方面。植物检疫是植物保护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内容涉及植物保护中的预防、杜绝或铲除的各个方面,也是最有效、最经济、最值得提倡的一个方面,有时甚至是某一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计划中唯一一项具体措施。但植物检疫具有的特点却不同于植物保护通常采用的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农业防治等措施。其特点是从宏观整体上预防一切(尤其是本区域范围内没有的)有害生物的传入、定植与扩展。 由于它具有法律强制性, 在国际文献上常把“法规防治”、“行政措施防治”作为它的同义词。中国的植物检疫始于20世纪30年代。

检疫法规以某些病原物、害虫和杂草等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特点为理论依据,根据它们的分布地域性、扩大分布为害地区的可能性、传播的主要途径、对寄主植物的选择性和对环境的适应性,以及原产地天敌的控制作用和能否随同传播等情况制订,包装材料以及可以或禁止从哪些国家或地区进口,只能经由哪些指定的口岸入境和进口时间等,也有相应的规定。凡属国内未曾发生或曾仅局部发生,一旦传入对本国的主要寄主作物造成较大危害而又难于防治者;在自然条件下一般不可能传入而只能随同植物及其产品,特别是随同种子、苗木等植物繁殖材料的调运而传播的病、虫、杂草等均定为检疫对象。确定的方法一般先通过对本国农、林业有重大经济意义的有害生物的危害性进行多方面的科学评价,然后由政府确定正式公布。

植物检疫是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农林业的安全,促进贸易发展的措施。它是人类同自然长期斗争的产物,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由此可见,植物检疫是一项特殊形式的植物保护措施,涉及法律规范、国际贸易、行政管理、技术保障和信息管理等诸多方面,为一综合的管理体系。
植物检疫是一项传统的植物保护措施,但又不同于其他的病虫防治措施。植物保护工作包括预防或杜绝、铲除、免疫、保护和治疗等五个方面。植物检疫是植物保护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内容涉及植物保护中的预防、杜绝或铲除的各个方面,也是最有效、最经济、最值得提倡的一个方面,有时甚至是某一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计划中唯一一项具体措施。但植物检疫具有的特点却不同于植物保护通常采用的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农业防治等措施。其特点是从宏观整体上预防一切(尤其是本区域范围内没有的)有害生物的传入、定植与扩展。 由于它具有法律强制性, 在国际文献上常把“法规防治”、“行政措施防治”作为它的同义词。中国的植物检疫始于20世纪30年代。

过境植物检疫是国家为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随过境植物、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传入国内,保护国内农、林业生产安全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它不亚于入境植物检疫对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传入国内的重要意义。过境植物检疫的作用主要有:
  (一)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传入,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过境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虽然不在国内的某个城镇卸载、停放,但过境物品在我国境内长时间、长距离运输,加之温湿度变化及其它环境因素的影响,会给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创造良好的时机和条件。如欧洲国家运往越南,或香港运往朝鲜的植物、植物产品,其所经路线贯彻我国大江南北;再如美国经天津新港运往蒙古国的植物产品,途经我国主要的农、牧业区,一旦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传入,将对我国的农牧业生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过境植物检疫对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入,对保护国内农、林业生产安全,对维护国家主权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履行国际义务,促进国际贸易
  在当今世界中,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国际间物资交流,开展科技协作,是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手段。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各国或地区间的贸易往来不可能都是直接相通,而必须经其它国家或地区才能完成,因而产生了在其它国家或地区过境的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运送物资,在对我国国家主权和安全不构成损害和威胁时,我们将按国际惯例给予方便。过境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在符合我国有关检疫要求的条件下,可以获得过境许可。因此,过境植物检疫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我们履行国际义务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