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食品生产者要对食品添加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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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者对食品添加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实施食品可溯源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保证。?xml:namespace>
《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食品生产厂家不仅要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还要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而且上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出货查验记录均不得伪造,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