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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登记资料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登记证,将受到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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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属于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第七十八条规定, “行 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 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 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 项,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 第七章第七十九条规定, “被许可人以欺骗、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 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 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