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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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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各地逐渐兴起,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农村新一轮改革的焦点和亮点。这种快速发展的原因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春亭,在2006年6月2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草案)》所作的说明指出,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成为独立的财产主体和市场主体,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弱点也逐渐显现。如何提高家庭经营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将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国内、国际大市场对接,是我国加快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面对这个问题,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创办了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使其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可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这一矛盾运动的结果,是农民群众为解决这一矛盾而探索出的一条新的合作化道路。为此,党和国家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一出现,就为其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各级党委、政府也为支持其发展,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

位做了大量的指导、扶持、服务工作。

  二、目前我国农业处于“以农补工”与“工农协调全面发展”之间的“以工带农”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工业“反哺”农业。对此,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屮全会上明确指出:“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这一论断高度概括了我国经济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阐明了现阶段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战略取向。

2006年我国GDP达到二十多万亿元人民币,财政收人达到三万多亿元人民币,与此不相称的是,“三农”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业基础依旧薄弱,农村改革困难较大。为此,中央提出要落实“五个统筹”、“树立科学发展观”,并要以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深化改革的目标。全社会都把关注的目光放到“三农”上,寻找在现有条件下,怎样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实现农村的稳定、农民的富裕和农业的发展兴旺。

三、通过多种政策破解“三农”问题的“药方”,巳成为当前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方面,前几年党和政府在农村进行了综合税费体制改革,这种减负政策在农村成效显著,农民税费负担大为降低;另一方面,国家下决心根本废除农业税,先前的乱摊派、乱集资现象也已基本得到解决,农民收入有较大增加,但这种增加不久又被农药、化肥、种子等生产要素的价格上涨所抵销。此外,城市化是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必然选择,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但随着城市化战略的实施,农村人才流向城市,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资金随着流向城市,原材料流向城市,又从另一方面影响到“三农”的发展。可以说,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从一定意义上讲,还可能加大城乡差距。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找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连接农户与市场,组织分散农户联合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应对风险的有效方式。因而,合作社的发展成为一种客观要求与现实选择。

  综上所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单家独户的经营组织起来,切实保证农民进人市场,防范风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副妙方,它能使处在劣势中的农民联合起来,产生聚合力,应对市场化进程,保证农民获得改革的利益。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