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所属植物检疫机构的主要职责有:(1)提出有关植物检疫法规、规章及检疫工作长远规划的建议;(2)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协助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3)调查研究和总结推广植物检疫工作经验,汇编全国植物检疫资料,拟定全国重点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疫区划定、封锁和防治消灭措施的实施方案;(4)负责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国家禁止进境的除外)的检疫审批;(5)组织植物检疫技术的研究和示范;(6)培训、管理植物检疫干部及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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