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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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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是分别由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领导,同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种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分级、分区进行的。
为了使区域试验能获得准确、可靠和有实用价值的结果,应根据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的不同生态区,分区安排。如我国棉花品种区域试验,便是按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西北内陆棉区分别安排的。玉米品种区试便分为春玉米、北方夏玉米、南方夏玉米三类。在每个生态区内,还应根据耕作栽培制度及水平、该作物的栽培面积、品种布局和交通等条件,选择能代表该生态区自然条件的农业科研单位、良(原)种场等,合理地设置试点来承担区试任务。试点确定后,应相对稳定,以利于加强基础建设,积累经验,保证试验的质量。
各试点必须选择前茬一致、地力均匀、地势平坦、肥力中等、排灌方便、有良好隔离条件的地块安排试验。
田间试验的设计、方法、调查记载项目及其标准应统一,并注意栽培管理的一致性。参试品种一般应该是在连续2年以上的品比试验中,表现综合性状优良、稳定,并有由专业单位所作的抗性、产品品质等方面的鉴定结果。参加国家区试的品种,一般应在省区试、国家育种攻关联合试验中表现突出或本作物各类区试间相互推荐的品种。以生产上大面积推广的主栽品种作为共同对照,其种子应由指定单位统一提供的原种或一级良种,使试验结果有可比性。各试点也可根据需要,增加一个当地良种作为附加对照。
承担区试的单位,还应选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一定业务知识的技术人员和工人专门负责,以保证试验按计划、按标准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保证试验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