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上一篇: 荔枝蝽象的防治?
下一篇: 如何用硫磺熏蒸防蔬菜白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