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不动产登记有什么特点? 其他

不动产登记有什么特点?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1、产权登记类型多样不动产权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2、每证均有唯一“身份证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首提“不动产单元”概念,每个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代码,采用七层28位层次码结构,由宗地(宗海)代码与定着物代码构成,必须通过测量等手段使之从空间上相互区分,作为全国范围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3、办证不重新测绘不额外收费房产证在权利变更时,如果涉及到面积变更等情况时,同样要重新测绘,但是不动产登记是不需要的,只要原附图不变,就不需要重新测绘,更不会收费。总体来说,办理不动产证和办理房产证在手续上并无太大差别。4、按揭可拿《不动产登记证明》市民如果按揭贷款购房的话,银行和公积金中心都会拿到蓝色的《他项权证》,以后将会拿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市民购买预售商品房未办下房产证之前拿到的产权预告登记证书,以后也会变为《不动产登记证明》。此外,《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5、申办人资料必须真实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