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一章第八条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特殊地区的普查登记时间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上一篇: 山鸡的食性特点?
下一篇: 有哪些茄子优良品种适合反季节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