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验检疫处职能(一)负责辖区内出入境动物、动物产品、动物性水产品等应检物的法定检验检疫和监管工作。(二)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三)研究拟定主管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办法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四)根据国家局授权,负责进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工作。(五)负责对生产加工和存放主管商品的涉外进出口生产经营企业(厂、库)的卫生、检疫注册登记、质量认证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六)对认可的检验鉴定机构和检验人员实施考核和监督检查。(七)负责出入境动物隔离检疫场所以及出境活动物、出口企业的考核、审批和督查工作。(八)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出入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认可。(九)负责主管商品的检验检疫标签、封识、批次、标本和样品管理。(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重大检验检疫质量问题,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承办复检工作。(十一)搜集、整理、报告国内外有关动物疫情的信息。负责本处标准、资料、质量活动记录的整理与保管工作。(十二)对分支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对口业务指导。
上一篇: 种植洋葱最适宜海拔高度是多少?
下一篇: 蔬菜:瓜小果小的三大原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