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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剂药害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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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雾滴挥发与飘移   
高挥发性除草剂,如短侧链苯氧羧酸酯类、二硝基苯胺类、硫代氨基甲酸酯类、苯甲酸类等除草剂,在喷洒过程中,<100um的药液雾滴极易挥发与飘移,致使邻近被污染的敏感作物及树木受害。而且,喷雾器压力愈大,雾滴愈细,愈容易飘移。在这几类除草剂中,特别是短侧链苯氧羧酸酯类的2,4-滴丁酯表现最为严重与突出,在地面喷洒时,其雾滴可飘移1000-2000m而禾大壮在地面喷洒时,雾滴可飘移500m以上。  
2.土壤残留   
在土壤中持效期长、残留时间久的除草剂易对轮作中敏感的后茬作物造成伤害,如玉米田施用西玛津或阿特拉津,对后茬大豆、甜菜,小麦等作物药害,大豆田施用广灭灵、普施特、氟乐灵,对后茬小麦,玉米药害;小麦田施用绿磺隆,对后茬甜菜药害。这种现象在农业生产中易发生而造成不应的损失。  
3.混用不当   
不同除草剂品种间以及除草剂与杀虫剂、杀菌剂等其他农药混用不当,也易造成药害,如磺酰脲类除草剂与磷酸酯类杀虫剂混用,会严重伤害棉花幼苗:敌稗与2,4-滴、机磷、氨基甲酸酯及硫代氨基甲酸酯农药混用,能使水稻受害等。此类药害,往往是由于混用后产生的加成效应或干扰与抑制作物体内对除草剂的解毒系统所造成。机磷杀虫剂、硫代氨基甲酸酯杀虫剂能严重抑制水稻植株内导致敌稗水解的芳基酰胺酶的活性。因此,将其与敌稗混用或短时期内间隔使用时,均会使水稻受害。  
4.药械性能不良或作业不标准   
如多喷头喷雾器喷嘴流量不一致、喷雾不匀、喷幅联结带重叠、喷嘴后滴等,造成局部喷液量过多,使作物受害。  
5.误用  
过量使用以及使用时期不当,如在小麦拔节期使用百草敌或2,4-滴丁酯,直播水稻田前期应用丁草胺、甲草胺等,往往会造成严重药害。  
6.除草剂降解产生毒物质  
在通气不良的嫌气性水稻田土壤中,过量或多次使用杀草丹,形成脱氯杀草丹,严重抑制水稻生育,结果造成水稻矮化。  
7.异常不良的环境条件  
在大豆田应用甲草胺、异丙甲草胺以及乙草胺时,喷药后如遇低温、多雨、寡照、土壤过湿等,会使大豆幼苗受害,严重时还会出现死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