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代表素质,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是做好议案建议工作的关键。代表的议案建议是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的重要依据;是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代表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质量。因此,我们坚持“三个注重” 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注重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培训。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代表进行培训,着力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把握好议案建议提出的重点性、全局性、前瞻性。二是注重深入调研。引导代表勤于调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撰写反映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好议案、好建议。三是注重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我们努力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渠道,让代表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通过扩大政务公开透明度,为代表知政知情提供相关资料,从而使代表提出的议案符合“四性”即规范性、针对性、可行性、全局性。
(二)规范办理程序,注重解决问题,是做好议案建议工作的基础。“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通过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改进办理方法,注重突出实效上下功夫:一是将办理工作与全年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落实办理责任,做到办理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落实;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努力做到与代表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让代表及时了解办理进程;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人民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最终衡量尺度,进而增强承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我们在督办过程中,加强协调沟通工作:一是加强与代表的协调联系。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承办单位办理确有困难或因政策一时无法办理的,协同承办单位一起向代表解释沟通,争取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调联系。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工作进度,确保办理工作质量。三是加强与政府督查部门的协调联系。定期与政府督查部门交换意见,通报情况,及时反馈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是做好议案建议工作的重要保证。这几年,我们通过不断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议案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率。一是在坚持重点督办的基础上完善对口督办机制。在交办和督办的过程中,人大各工作机构注重相互沟通,按照对口督办的要求,结合常委会的工作监督积极参与督办。人大相关工作机构注重加强与“一府两院”监督机构的合作,每年选择若干个承办单位开展联合督办,并把督办议案建议同代表定向视察、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结合起来,促进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到。二是探索开展合议督办。通过领衔代表与附议代表集体研究和讨论,对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答复作出合议意见,使承办单位在征求代表反馈意见时,把重点集中真正解决问题上,达到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解决率和满意率。三是探索建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建立议案建议资料库,及时反映和通报情况,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列入政府和各部门的目标考核,从而提高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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