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中毒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1)尽快脱离中毒现场,中止毒物的继续吸收。
(2)解毒治疗。给予解毒剂,解除或加速排出已进入机体内的毒物。
(3)对症治疗。控制病情发展,减轻或解除各种症状,其目的是促进受损害的器官恢复正常功能。
(4)支持治疗。保护或增强中毒者的抵抗力,提高自身抗毒能力,促进早日恢复健康。
(1)经皮肤引起的中毒者,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裤,迅速用温水,或用肥皂水(敌百虫除外。因敌百虫遇碱后会变为更毒的敌敌畏),或用4%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沾药的皮肤。若眼内溅入农药,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20次以上,然后滴入2%可的松和0.25%氯霉素眼药水;疼痛加剧者,可滴入1%~2%普鲁卡因溶液。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2)吸入引起中毒者,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解开衣领、腰带,保证呼吸畅通,除去假牙,注意保暖。严重者送医院抢救。 (3)经口引起中毒者,应及早引吐、洗胃、导泻或对症使用解毒剂。
农药中毒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1)尽快脱离中毒现场,中止毒物的继续吸收。 (2)解毒治疗。给予解毒剂,解除或加速排出已进入机体内的毒物。 (3)对症治疗。控制病情发展,减轻或解除各种症状,其目的是促进受损害的器官恢复正常功能。 (4)支持治疗。保护或增强中毒者的抵抗力,提高自身抗毒能力,促进早日恢复健康。
1、尽快脱离中毒现场,中止毒物的继续吸收。
2、解毒治疗。给于解毒剂,拮抗、解除或加速排出已进入机体内的毒物。
3、对症治疗。控制病情发展,减轻或解除各种症状,其目的是促进受损害的器官恢复正常功能。
4、支持治疗。保护或增强中毒者的抵抗力,提高自身抗毒能力,促进早日恢复健康,
口服中毒要彻底洗胃,操作时应注意:(1)入胃管前先抽胃内容物;(2)注入洗胃液每次不大于500ml;(3)第一次洗胃液中可加5mg去甲肾上腺素,以减少有机磷的吸收;(4)彻底反复洗胃,至灌洗出液体清而无味为止,一般需1万ml以上,洗胃液应吸出充分,防止吸收,以免诱发或加重肺水肿、脑水肿;(5)中毒12小时以上,症状未好转者,仍可洗胃;昏迷患者也应洗胃。
皮肤污染,脱去衣服,除敌百虫外,立即用5%碳酸氢钠溶液或肥皂水,或温清水、清水洗消,包括头发、指甲;眼污染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温清水或清水彻底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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