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种工作中,如不认真执行种子检疫制度,则会导致本地原来没有的病虫害及杂草随种子的引入而传播、蔓延,给生产带来威胁。?xml:namespace>
新中国建立前,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检疫制度,1934年从美国引进陆地棉品种时,带来了我国原来没有的枯萎病、黄萎病和红铃虫,至今仍在很多地区蔓延,给我国棉花生产造成重大损失。1937年,随日本侵略军马料等物质传入的蚕豆象、甘薯黑斑病,至今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农作物产量;如将受害作物用做饲料时,会使牲畜中毒致死。四川省从广东省引进甘蔗时,把多种蔗螟带到四川。20世纪50年代末,水稻白叶枯病只在华南、华中少数地区发生,后因矮秆品种的扩大推广,而将它传入到南方各省及北方稻区。这些都是在引种时,没有严格执行检疫所带来的后果。
为了引种工作的安全有效,必须严格执行检疫制度。新引进的材料应先种植在特设的检疫圃中,加以隔离。如发现有新的病虫害和杂草,应将全部材料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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