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为接触中毒 ,应立即把中毒者抬离现场 ,迁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脱去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衣服、鞋袜 ;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身体被农药污染的地方 ,甚至剪去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胡须、头发 ;如果眼睛被污染 ,要用清水冲洗 10分钟以上。通过上述各种措施 ,减少机体进一步吸收有机磷农药的机会。如是“敌百虫”中毒 ,则禁用肥皂水 ,以免增加毒性。
2、如为口服中毒 ,在病人神志清醒的情况下 ,用刺激咽部的办法 ,让病人尽快把毒物吐出来 ;若服毒已 30分钟以上 ,催吐的作用不大 ,因为多数胃内容物已下到十二指肠及其下端 ;但还要进行反复彻底洗胃 ,洗胃液可用清水或 2%碳酸氢纳 (即“小苏打” )。如是“敌百虫”中毒 ,则禁用小苏打水 ,以免毒性进一步加剧。
3、尽快进行解毒治疗。阿托命是有机磷农药的主要解毒剂 ,可对抗有机磷农药的毒性作用 ,减轻或消除中毒症状 ,尽早、尽快使用阿托品注射剂 ,并维持“阿托品化” (即瞳孔较前扩大而不再缩小 ,皮肤干燥无汗 ,面和全县皮肤潮红、温热 ,口鼻无分泌物 ,心率 100- 130次 /分 ,肺部原有的湿性罗音减少或消失等 )。除了应用阿托品对抗有机磷中毒的症状外 ,还应同时使用复能剂 ,如复方解磷注射液、氯磷定等。
4、对于昏迷、抽搐患者必须有专人看护 ,让患者平卧、头朝一侧以利于口腔内分泌物的排除 ,保持呼吸道畅通。总结起来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原则如下 :“快洗胃 ,快导泻 ,快解毒 ,打开静脉通道 ,强心镇静抗抽搐。”
1. 迅速清除毒物
立即将病人脱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或肥皂水反复清洗污染皮肤、头发、指甲、趾甲。眼部污染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生理盐水或清水连续冲洗。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给予及时有效的洗胃,以阻止毒物吸收。有机磷中毒洗胃的原则为:首次彻底洗胃、持续胃肠减压、反复少量洗胃。常用洗胃液有清水、生理盐水、碳酸氢钠、高锰酸钾等。洗胃应反复进行,直至洗液无大蒜味为止。洗胃期间用胃肠减压器持续减压,以引流含有毒物的胃液,直到病情好转后拔管。在清洗毒物同时,应争取早用解毒药治疗。
2. 应用特效解毒剂
有机磷农药中毒病情急,发展快,当确诊后应马上给予足够的胆碱酯酶复活剂和抗胆碱能药,用药原则为尽早用药、联合用药、首次足量、重复用药。
中度和重度中毒时,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药宜合用,两者有协同效果,此时,阿托品用量须酌减。
3. 对症治疗
有机磷中毒的死因主要为呼吸衰竭,其原因是肺水肿、呼吸肌麻痹或呼吸中枢抑制所致,故维持呼吸功能极为重要,及时给氧、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或应用人工呼吸机。发生休克、急性脑水肿、心脏骤停时应及时抢救处理。防治感染应早期使用抗生素。输液可加速毒物排出,并可补偿丢失的液体、电解质,纠正酸碱平衡和补充营养,但须防止输液过量、过快,诱发肺水肿,当出现烦躁、抽搐时,可注射安定,忌用吗啡、巴比妥类呼吸抑制药。危重病人血液胆碱酯酶活力严重抑制,可输新鲜血或采用换血疗法。为防止病情反复,症状消失后停药至少观察3~7天。一旦症状重现,应及时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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