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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记证需要哪些手续?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农业部肥料登记证需要的手续:

、临时登记证资料要求

1、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应填写主要养分指标的种类(与企业标准一致);固体产品养分含量用%表示,水剂产品用g/L表示。产品通用名称由中心统一命名,可不填;商品名称请符合登记规范,不能误导、夸张,不能含数字、序列号等。含氮产品须明确是否含硝态氮。

2、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等生产;应在执照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且申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标准: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备案,包含主要技术指标(与申请表中一致),有毒有害元素(砷、铅、镉、铬)限量指标,pH,水不溶物(土壤调理剂、有机肥除外),水分含量(仅限固体产品)等。

4、商标注册证明:商标已注册的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已被受理的产品须提供受理证明。

5、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如实填写。

6、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企业如实填写。

7、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应当包含商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

8、标签及使用说明:请按GB18382-2001规范。应分别注明主要养分技术指标(含养分种类)、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登记证号(申请临时登记应预留登记证号位置)。

9、毒性报告: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经口急性毒性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

10、肥效小区试验报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1年2地或2年1地的规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

11、样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样,填写抽样单。样品量:三个批次,每个批次200 g(ml),混匀后统一包装,总计600g(ml)。

12、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考核表或考核不通过不予受理。

13、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意见表或不予推荐不予受理。

14、电子版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尽量简明扼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正式登记证资料要求

1、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肥效示范试验报告、检验样品、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原登记证复印件

2、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注意事项同临时登记的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

3、肥效示范试验报告:由农业部认定单位出具的至少2省、市、区的规范示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

4、样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样,填写抽样单。样品量:600g(ml)。

~首先,要拿出你的产品有机氮及各种微量元素含量,报省级农业部门备案;下来是到工业部门办生产许可证;凭生产许可证办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办税务登记证;生产的肥料在上市前,还要让质监部门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的发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凭农业部门的备案手续、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上市销售。

同农业打交道,效益来的很慢,必须坚持下去。首先,要拿出你的产品有机氮及各种微量元素含量,报省级农业部门备案;下来是到工业部门办生产许可证;凭生产许可证办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办税务登记证;生产的肥料在上市前,还要让质监部门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的发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凭农业部门的备案手续、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上市销售。如果,没有抵押物所贷款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生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