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明确了“农业机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购买的农机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在“三包”期内可直接找经销商处理。不行的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应当及时起诉经销商和生产商。为了能确保胜诉,在投诉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只有这样农机部门才容易查证,处理起来才更加快捷。
可以按下列途径寻求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决;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技术监督、农机、物价、卫生、商检、烟草专卖等)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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