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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主体”应该是谁?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土地流转“主体”应该是农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和农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是农民自己,

农民处置自己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权利,即流转的权利,当然是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古人早就说过,"财币欲其行如流水",经济学也讲,没有交换,商品的价值就实现不了。政府允许农民在更大范围自由地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自然可以提高土地对农民的价值,使土地真正变成一桩能够带来较高收入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