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发芽的条件
种子发芽除了本身发育完全的内在条件外,尚需要有适当的环境条件配合才能进行。所谓环境条件主要包括水分、温度、空气和光线等。
(一)水分: 水分是种子发芽所绝对必须的。有了水分,酵素才能活动,种子贮藏的养分才能水解产生作用,细胞也才能膨胀伸长。
(二)氧气:
种子开始活动就要进行呼吸作用,也就需要氧气。所以播种时浇水太多,种子反而会腐烂,就是因为缺氧的原故。只有少数水生植物的种子,能在缺氧状况下发芽。
(三)温度:
植物种子的发芽温度可以从0-40℃的范围,但每一种植物都有其发芽适温,也就是最适合于发芽的温度。植物的发芽适温因原产地而异,一般而言,温带植物以15-20℃为最适,亚热带及热带植物以25-30℃为适。
(四)光线:
有些植物的种子需要有光线才能发芽,也有些植物则正好相反,前者称为好光性种子,后者称为嫌光性种子。所以播种后应考虑植物对光线的好恶来决定覆土与否。一般细小的种子由于养分贮藏少,不足以支持胚芽由土中长出仅能在地表发芽,多属于好光性种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小麦、玉米、大麦、高粱、粟、黍子、糜子种子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销售的禾谷类作物种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的版本的可能性。
GB/T 3543.1-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总则
GB/T 3543.2-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T 3543.3-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 3543.4-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 3543.5-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GB/T 3543.6-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原种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3.2 良种
用常规种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和杂交种达到良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4 质量要求
禾谷类作物种子质量指标见表1。
5 检验方法
5.1 扦样
按GB/T 3543.2执行。
5.2 净度分析
按GB/T 3543.3执行。
5.3 发芽试验
按GB/T 3543.4执行。
5.4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按GB/T 3543.5执行。
5.5 水分测定
按GB/T 3543.6执行。
6 检验规则
以品种纯度指标为划分种子质量级别的依据。纯度达不到原种指标降为一级良种,达不到一级良种降为二级良种,达不到二级良种即为不合格种。
净度、发芽率、水分其中一项达不到指标的即为不合格品种。
纯度、净度、发芽率的测定值与标准规定值进行比较判定时,暂不执行GB/T 3543.1~GB/T 3543.6—1995中与规定值比较所用的允许误差。
按GB/T 3543.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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