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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粮食危机潜在的因素及应对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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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概念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于1974年第一次提出的。70年代世界在经历了一次严重的粮食危机之后,在罗马召开的世界粮食大会上,联合国粮农组织理事会通过了《世界粮食安全国际协定》,该协定认为,保证世界粮食安全是一项国际责任,要求有关国家“保证世界上随时向民众供应足够的基本食品,以避免严重的粮食短缺,并保证稳步扩大粮食生产,以减少产量和价格波动。”该协定提出了世界谷物库存量的最低安全标准为当年谷物消费的18%,这就是目前经济学家常常引用的粮食库存与消费比。低于这一标准,则被视为粮食安全受到威胁。当时对粮食安全的定义是:“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的食品。”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于1983年4月通过了总干事爱德华·萨乌马提出的粮食安全概念,内容是:“粮食安全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既能买得到又能买起他们所需要的基本食品”。这个概念的含义有三点,这就是(1)生产保障;(2)供应保障;(3)有购买力的需求保障。 1996年,中国国家领导人参加了联合国粮农组织在罗马召开的世界粮食安全首脑会议。会议通过的(罗马宣言>对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表述:“只有当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得足够、安全和富有营养的粮食,来满足其积极和健康生活的膳食需要及食物喜好时,才实现了粮食安全。。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政府向世界承诺,保证实现中国的粮食安全。 我国当前提出粮食安全目标有两个含义,(1)暂时不单纯追求量的增加,但不能使生产能力遭到破坏,一旦粮食紧缺时,可以增加产量;(2)当前我国城乡还有一部分生活困难的居民,他们的粮食供应还得不到保障,或有购买能力的消费还不能保证;(3)个别地区粮食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