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 临床检查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动物疫病的,扩大抽检数量并进行实验室检测。
(2).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影响动物健康的,应按规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3).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一篇: 农民自留谷子种子用盐水选种有什么好处?
下一篇: 链夹式油菜移栽机的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