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林业 > 森林保护 > 当单位、个人 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林木 林地   纠纷怎么办? 森林保护

当单位、个人 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林木 林地   纠纷怎么办?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当单位、个人 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林木 林地
  纠纷怎么办?

  对林木、林地权属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主动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了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处理。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申请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提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必须分别提交申请书或加盖本级人民政府印章的专题报告,并附送有争议林木、林地的位置图和其他有关证据,以及当事人协商或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处理意见等原始材料。

   各级人民政府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一般均授权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