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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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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问题
  (一)监管边界模糊不清。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职责划转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很大程度上理清了多年来存在的多头管理、分工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但在涉及食用农产品自产自销、初级加工、收购贮运等边缘地带,依然存在监管边界模糊不清的现象。如以畜禽屠宰为代表的自产自销农产品的监管,不少乡镇没有建立定点屠宰机构,农民自产自销的肉类品不能通过检验检疫后再上市销售;以高山反季节蔬菜为代表的农产品在贮藏运输、清洗、冷藏过程中,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以柑橘打蜡为代表的农产品初级加工监管主体不清,即经过打蜡的柑橘究竟归农业部门还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难以界定。
  (二)监管能力建设不足。一是监管力量薄弱。就秭归县而言,目前共有各类食品监管对象1.35万家,而食品监管人员仅68人。二是监管手段落后。受财力限制,各种快检设备没有配备到位,县检测中心无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食品监管执法还停留在眼看、鼻嗅、手摸阶段,对有害微生物超标、化学物质污染很难发现和定性。三是监管经费严重不足。基层食药所和稽查分局全部是事业编制,全年经费人平才2000元,无执法车辆、罚没库房等。
  (三)监管基础条件差。一是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较差,道德诚信缺失。二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掌握不够,当自身遭遇食品安全事件时,大多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三是监管部门在处理食品违法案件时,会遭遇种种干扰,如熟人打招呼,处罚对象无理取闹等,给监管执法带来阻力。
  (四)齐抓共管氛围尚未形成。一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全县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17家,从业人员2848人,其中60%以上是受教育水平较低的进城务工人员,食品专业人员仅占20%。二是在日常监管中,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存在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推诿,部门之间明显存在不同步现象,监管合力尚未形成。三是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由于既无办公场所,又无工作经费,因而对农村红白喜事聚餐的审核及监管落实不到位,监管网络形同虚设,不能形成县、乡、村三级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