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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农场应该符合哪些标准?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或者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评为家庭农场?

1、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2、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

3、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经过认定和注册登记后,才能够获得相关的扶持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贷款和保险等金融支持,此外,对家庭农场还应有项目支持,包括土地平整、水利建设等。

安徽省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或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是具有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

  (二)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三)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四)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县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且相对稳定;

  (五)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

认定标准:

  (一)适度规模经营。

  种植业:粮油集中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设施蔬菜(含瓜果,下同)达到20亩以上,露地蔬菜达到200亩以上。

  畜牧业:生猪年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羊年出栏达到5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5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10万羽以上。

  水产养殖业:规模养殖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经果:葡萄、苗木花卉、茶叶等达到100亩以上。

  林业:山区不小于300亩,丘陵地区不小于200亩,平原区不小于100亩。

  特种种养业达到100亩以上,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在200亩以上。

  (二)土地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以流转合同为准);林场经营的土地权属清楚、协议完备,土地流转年限不低于20年。

  (三)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和处理日常事务的场所。

  (四)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基础、配套设施,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五)按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产品销售基本上实现订单化。

  (六)产品有“三品一标”认证或使用,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拥有自主品牌和注册商标,实行品牌化经营。

  (七)运用农业科技知识和信息化手段服务生产全程,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八)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提升明显,家庭农场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其成员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0%以上;省示范家庭林场年纯收入高于其他同类农户2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