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认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分层次、分类型召开多种会议,认真组织农村股份合作制意义、目的、内容、要求的宣传,认真组织外地股份合作制成功经验的宣传,通过算账对比、效益评议等方法,统一好基层干部和老百姓的思想,引导、激发他们入社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建立组织。以村成立由支书负责的股份合作社筹建领导小组,由村主任、村会计负责的筹建工作小组,并明确分工。
三、拟定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共同拟定股份合作社的组建计划,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要求。
四、提出申请
1、农户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村筹建领导小组申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入股,领导小组核实后,按组及时批复。
2、以党支部、村委会名义,在广泛听取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向镇级党委、政府提出组建的申请,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人田摸底。对股份合作社所涉范围内的所有农民和土地进行核实,逐人逐田,登记造册,并按本股份合作社章程,逐人核定股份,经村民代表讨论,筹建领导小组审定,报镇级领导小组审核后,张榜公布(不以土地入股的合作社,土地可暂不核实)。
六、清资评估。对村有资产进行全面地清理、核实、评估,在自核的基础上,委托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全村净资产后张榜公布(不以村有资产入股的合作社,本程序可以取消)。
七、股权设置。土地股份合作社要以土地入股为主,社区股份合作社要以社匠内集体净资产入股为主。
八、股权量化。股份合作社所涉人员核实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可进行资产量化,在量化中,可设置集体股,但不得超过总股本的40%。村改居后的原有村组集体净资产必须量化给原村组集体内的村民,不得平调农民的利益。
九、推荐代表。社员(股东)代表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组推荐3-5个代表,也可以10股为一组,每组推荐一个代表。推荐代表时,必须由2/3股东或农户户主参加,推荐结果必须由所有参荐人员签名认可,代表推荐结果必须由筹建领导小组负责公示五日以上。
十、制订章程。先由镇级领导小组统一拟稿,建社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后,交所有社员(股东)讨论修改,由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后确立。
十一、召开预备会议。以村召开由社员(股东)代表、村“两委”成员、筹建“两组”成员参加的预备会,讨论《章程》,协商董、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人选。董事长一般由村支书出任,董、监事会会侯选人名单商定后须报镇级党政组织审核后方可交代表大会选举。
十二、召开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由筹建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全体社员(股东)代表参加,主要议程有:
1、筹建工作情况报告
2、宣读镇政府、街道办批复
3、宣读并通过“股份合作社章程”
4、发放股权证书
5、选举董、监事会
6、选举董、监事长
7、董、监事长讲话
8、领导讲话
十三、后续工作
1、明确董监事会分工
2、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3、制定股份合作社年度目标
4、形成建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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