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农户自愿申请或委托村委会代为申请。(8月12日-8月14日)
2、入户调查:工作队入户调查,按“六不评标准”,对提交申请的农户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剔除,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8月15日-8月16日)
3、村级评议:村两委联席会议评议,形成初选名单。(8月17日-8月18日)
4、一榜公示:对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评议代表通过的贫困户初选名单在各村“一榜公示”5日。(8月19日-8月23日)
5、乡镇审核:村两委将评议结果报乡党委政府确定审核。(8月24日)
6、二榜公示:经乡党委政府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后,在各村“二榜公示”5日。(8月25日-8月29日)
7、报县复审:将“二榜公示”后无异议拟定贫困户名单报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复审。(8月30日)
8、比对公告: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确定贫困户名单,在各村“三榜公示”7日。(8月31日-9月7日)
9、录入信息:采集贫困户信息,逐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以贫困户自家房屋为背景,给户主拍照存档,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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