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的农业承诺是什么
1、市场准入
(1)降低关税:中国整体平均税率从2000年的21%,到2004年降至17.5%,其中美国、欧盟特别关注的肉类、园艺和加工农产品等86种农产品的关税,从30.8%降至14.5%。
(2)配额管理
除大宗农产品外,其他大部分农产品进口取消非关税措施,对粮食、棉花、食糖、羊毛等重要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内进口实行1-3%的低税,配额以外进口实行25-65%不等的关税。
配额:到2004年,我国小麦配额为963万吨,玉米为720万吨,大米为532万吨,棉花89万吨,植物油800万吨,糖194万吨。
配额必须在国有和私有企业之间的分配,打破国有贸易单位的垄断。
2、减少国内支持和不给予出口补贴
中国的AMS(综合支持量)不超过基期农业产值的8.5%。
中国加入WTO后对所有农产品均不给予出口补贴。
3、逐步放开农产品贸易的国家垄断
逐步授予所有贸易实体贸易权,并增加这些贸易实体的数量。逐步批准外国企业参与进口的分销业务和服务。
4、履行WTO动植物检疫标准
中国撤销对美国南部4个州(地中海实蝇发作区)柑桔的进口禁令
中国撤销对美国太平洋西北部7个州(矮腥黑穗病疫区)小麦的进口禁令
中国允许取得美国农业部检验证明的肉类和家禽出口中国,保留抽查的权利。
5、反倾销标准和产品保障条款
美国在中国加入WTO的15年内,对中国产品仍然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倾销标准。
在中国加入WTO的12年内,可以针对中国出口引起或可能引起市场混乱的特定产品,实行保障措施。欧盟从1998年7月起将中国和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删除,列为“特殊市场经济国家”。2002年11月,俄罗斯被列入“市场经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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