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离不开农药。农药又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为此,各县植保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好农药管理工作。要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监督检查,净化农药市场
农药市场秩序稳定与否、农药产品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因此,各级县要加强农药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农药市场秩序稳定。要加强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从严发证,从严进行年检复审。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着重审查农药经营场所条件、经营人员专业素质、内部管理制度等。农药经营许可证年检复审除审查基本条件外,还要着重审查经营是否规范、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进销台帐、有无不良纪录、是否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等。要加强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市场检查的对象和内容:农药经营单位、农药标签、农药产品质量。重点查农药经营单位有无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经过年检复审、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等;查农药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号、是否假冒(伪造)农药生产企业等;查农药产品质量是否假冒伪劣、是否添加隐性成分(添加国家禁用农药成分、限用农药成分)。要加强重点产品、被通报的经营单位的监管。在农药使用旺季重点抽查蔬菜水果用农药产品以及近年来抽检中发现添加第三成分的产品,如保护地蔬菜用烟剂、植物源农药、生物农药等。对近年市场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经营单位进行跟踪监管。要把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查处结合起来,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药案件,公布查处结果,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加强高毒农药监管,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高毒农药在整个农药销售、使用中占有比例不高,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我市从2006年开始在蔬菜水果生产区开展剧毒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并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各要加强高毒农药监管,要建立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经营高毒农药要做到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帐记载、可溯源管理。非定点经营单位不准经营高毒农药。蔬菜、水果主产区要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
四、强化使用指导,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药能否科学合理安全使用,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县要切实做好农药科学合理安全使用指导,重点监控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基地、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等,督促其建立健全农药使用档案,完善农药使用记录,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要加强对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主产区分散农户的用药技术指导,遵守农药使用规范,做到适时用药、适量用药、适度用药,确保不使用禁限用、安全风险性较高的农药,防止滥用、误用农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制度。要运用生态控制和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积极引进推广新农药新技术,推动和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五、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普及农药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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