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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产品登记范围和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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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记范围

  (一)免予登记产品。包括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产品。包括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具体工作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制定。

  (三)农业部登记产品。除免予登记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产品以外的肥料产品。这类产品按农业部工作程序办理登记。

境内生产企业向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理部门所属的肥料登记机构申请临时登记初审。省级肥料登记机构对企业提供材料进行审查、对生产条件进行考核,并出具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