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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植物检疫的范围是什么?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农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粮、棉、油、麻、桑、茶、糖、菜、烟、果(核果除外)、药材、花卉、牧草、绿肥、热带作物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种子、块根、块茎、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细胞繁殖体等繁殖材料,以及来源于上述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情的植物产品。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省间调运植物、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实施检疫。 (一)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 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二)列入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施 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植物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三)对可能受疫情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

农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粮、棉、油、麻、桑、茶、糖、菜、烟、果(核果除外)、药材、花卉、牧草、绿肥、热带作物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种子、块根、块茎、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细胞繁殖体等繁殖材料,以及来源于上述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情的植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