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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适用范围及项目 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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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适用范围:限于运出县境的动物使用; (2)项目的填写 此证中"畜主"、"动物种类"、"单位"、"用途"等的填写同 《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数量:填写同一畜主、同一运载工具装载同一动物的数 量; 启运地点、到达地点:填写起始和到达地点的县名。调 运 动物出省境时,在填写起止县名之前冠以省名; 有效期: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 7 天; 铁路(航空、水路)动物防疫监督签章:经派驻铁路、 水路、航空的动物监督机构或人员查验,符合规定或抽检未 发现异常,动物防疫监督员签字并加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 其派驻机构专用印章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