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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土地权属应怎样从实际出发?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农村自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已经30多年了,按照土地承包政策,责任田并没有随着人口异动、土地用途变化而有大的改变。但事实上,因为国家和地方性的基础建设、房地产开发带来的土地变化,因为婚丧嫁娶、人口外迁或逃避税费等因素带来的土地变化甚至荒芜,加之部分乡村干部在落实政策过程中的渎职,导致土地纠纷因为国家税费免除、补贴增加、开发升值等而加剧,结果不是不了了之,就是上访不断甚至大动干戈,从而影响到土地的正常种植、流转,影响了农村和谐与稳定。

  基于上述原因,有的认为,在确认土地权属时,应当因地制宜,依据现有人口现实、土地用途现实、种植现状等诸多现实因素,制定具体的、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确权政策,以减少确权矛盾,确保土地权属分明、土地高效合理流转开发。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农村自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已经30多年了,按照土地承包政策,责任田并没有随着人口异动、土地用途变化而有大的改变。但事实上,因为国家和地方性的基础建设、房地产开发带来的土地变化,因为婚丧嫁娶、人口外迁或逃避税费等因素带来的土地变化甚至荒芜,加之部分乡村干部在落实政策过程中的渎职,导致土地纠纷因为国家税费免除、补贴增加、开发升值等而加剧,结果不是不了了之,就是上访不断甚至大动干戈,从而影响到土地的正常种植、流转,影响了农村和谐与稳定。

  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在确认土地权属时,应当因地制宜,依据现有人口现实、土地用途现实、种植现状等诸多现实因素,制定具体的、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确权政策,以减少确权矛盾,确保土地权属分明、土地高效合理流转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