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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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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规定,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的流转,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和入股等形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是承包农户完全自愿,不允许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或用行政手段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流转的期限、面积、条件、补偿办法等具体问题,要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二是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流转要经发包方同意。
  三是签订合同和备案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发包方和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备案。通过签订合同,使双方建立起比较稳定的流转关系,明确双方之间及其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流转形式1:出租

  出租是指农户将承包来的土地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经营户或企业。

  农村土地流转形式2:转包

  转包是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人享有土地承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是次要的土地流转形式。

  农村土地流转形式3:入股

  入股是农户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价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经营的土地使用权为年终分红的依据。入股收入按经营效益的高低来确定。桂阳乡王春村以农户270承包土地入股作价的形式发展农业合作社,约占合作社股份的25.0%,合作经营种植中草药,成为当地的特色农业。

  农村土地流转形式4:转让

  是指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流转形式5:互换

  即“物”与“物”交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