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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双名法和三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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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名法指每个植物学名是由两个拉丁词所构成,第一个词是属名,是学名的主体,用名词、单数主格,第二个词是性种加词,用与属名性、数、格相同的形容词或名词属格,最后附以命名人的姓名缩写,以备核查。如Morus alba L.
三名法指在原种名之后加上各种种下等级符号、种下等级加词和种下等级命名人姓名缩写。

三名法
  在分类学上,以种为中心用二名法对群的命名不能完全表达时所采用的命名方式。例如,欧洲狐Vulpes vulpes vulpes,即是由属名+种本名+亚种本名三部分所组成的,概念是以亚种为标准的。

双名法
正如“双名”字面的意涵,每个物种学名的由两个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并于其后附上命名者(作者, author(s),但在动物学名引用时常省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