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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果品生产的基地建设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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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果品生产的基地一定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无工业或矿山的直接污染源(“三废”的排放)和间接污染源(上游水域和上风口的污染);基地要距离公路50〜100m以外,并远离城市、公路、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要道,以避免有害物质的污染。要对果园的大气、土壤、灌溉水进行监测,符合标准的才能确定为基地,这是生产无公害果品的基础条件。大气、土壤、灌溉水等环境质量应以农业环保部门监测数据为准。

(1)大气监测标准

大气监测可按照国家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执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分为以下3级:

一级标准:为保护自然生态和人体健康,在长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任何危害影响的空气质量要求。

二级标准:为保护人体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

三级标准:为保护人体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动、植物(敏感者除外)正常的空气质量要求。

生产无公害果品的环境质量应达到一级标准。

(2)灌溉水标准

果园灌溉水要求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GB5084—92),其主要指标是:pH5.5〜8.5,总汞≤0.001mg/L,总镉≤0.005mg/L,总砷≤0.1mg/L,总铅≤0.1mg/L,六价铬≤0.1mg/L,氯化物≤250mg/L,氟化物≤3.0mg/L,氰化物≤0.5mg/L,石油≤10mg/L等。除此以外,还有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化学耗氧量、生化耗氧量等项。水质的污染物指数分为3个等级:1级(污染指数≤0.5)为未污染;2级(0.5〜1)为尚清洁(标准限量内);3级(≥1)为污染(超出警戒水平)。

只有符合1〜2级标准的灌溉水才能生产出无公害果品。

(3)土壤标准

果园土壤中的有害物有汞、镉、铅、砷、铬5种重金属和六六六、DDT2种农药;其中土壤中六六六、DDT残留标准均不得超过0.1mg/kg,5种重金属残留标准因土壤pH值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采用与土壤背景值相比,具体可参阅中国环境质量监测总站编写的《中国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壤污染程度的划分主要依据测定的数据计算污染综合指数的大小来定,共分为5级:1级(污染综合指数<0.7)为安全级,土壤无污染;2级(0.7〜1)为警戒级,土壤尚清洁;3级(1〜2)为轻污染,土壤污染超过背景值,作物、果树开始被污染;4级(2〜3)为中污染,即作物或果树被中度污染;5级(>3)为重污染,作物或果树受严重污染。

只有达到1〜2级标准的土壤才能作为生产无公害果品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