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原则?
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一、原则的形成
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发表的《里约宣言》中得到确认而形成.由于有18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102位国家元首参加此次联合国环境与发展里约会议,因而可以认为,“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
二、原则的内涵
1、反映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2、反映了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实质要求.3、体现了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是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4、平衡了国家间、世代间的利益,体现了国际公平和代际公平5、体现了谋求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发展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单纯追求产值的经济增长不能体现发展的内涵.
三、原则的贯彻1、对环境与资源的开发进行综合决策,把环境及资源保护真正纳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之中.
2、适用于整个环境法体系的确立和环境法制的创建过程.3、适用于各项政策的执行过程.4、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系统,促进企业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的消费生活向减轻环境负荷的方向转变.5、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研究如何将资源和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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