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法规 > 综合法规 >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综合法规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