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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开具产地检疫证明?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主要查看动物养殖档案记录,看有无消毒,强制免疫,动物用药,饲料等是否齐全,合格后才能开具产地检疫证明。

开具产地检疫证明经过以下流程:

1.报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前,由畜主(货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其中供屠宰或育肥的动物提前3天,种用、乳用、役用动物提前15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调运或携带的动物可随报随检。

2.查验相关证明进行疫情调查。了解当地疫情,确定动物饲养地是否为非疫区;查看免疫档案、免疫证明:查验免疫标识:检查是否进行了强制性预防接种的项目,并确定免疫接种是否在有效期内。

3.临床检查。主要对待检动物实施群体和个体检查。群体检查主要是指对待检动物的群体进行临诊观察,检查时以群为单位,包括静态、动态和饮食状态检查。个体检查主要是对群体检查中发现的异常个体或抽检5%-20%的个体进行检查,主要方法有视检、触检、听诊以及三项生理常数是否正常等。

4.实验室检验。在临床检查的基础上,对疑似患病动物,需进一步做实验室检验。种用、乳用、役用和实验用动物,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检验。

5.检疫后处理。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动物不予出证,发现动物传染病时,应隔离动物并立即向当地兽医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对污染产地、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合格的动物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做好检疫记录。

6.运输工具消毒。官方兽医监督货主或承运人在装货前或卸货后进行清扫、冲刷,用规定药物消毒,消毒后出具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畜主或货主持动物免疫证到所属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检,办理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如果在县内流通,经专业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动物流通开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流通开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县境内使用);如果运出县境(包括出省),经专业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动物流通开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流通开具《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同时,运出县境的运载工具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消毒,开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1.报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前,由畜主(货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其中供屠宰或育肥的动物提前3天,种用、乳用、役用动物提前15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调运或携带的动物可随报随检。
2.查验相关证明进行疫情调查。了解当地疫情,确定动物饲养地是否为非疫区;查看免疫档案、免疫证明:查验免疫标识:检查是否进行了强制性预防接种的项目,并确定免疫接种是否在有效期内。
3.临床检查。主要对待检动物实施群体和个体检查。群体检查主要是指对待检动物的群体进行临诊观察,检查时以群为单位,包括静态、动态和饮食状态检查。个体检查主要是对群体检查中发现的异常个体或抽检5%-20%的个体进行检查,主要方法有视检、触检、听诊以及三项生理常数是否正常等。
4.实验室检验。在临床检查的基础上,对疑似患病动物,需进一步做实验室检验。种用、乳用、役用和实验用动物,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检验。
5.检疫后处理。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动物不予出证,发现动物传染病时,应隔离动物并立即向当地兽医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对污染产地、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合格的动物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做好检疫记录。
6.运输工具消毒。官方兽医监督货主或承运人在装货前或卸货后进行清扫、冲刷,用规定药物消毒,消毒后出具运载工具消毒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