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养殖技术 > 兽医兽药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的疫情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兽医兽药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的疫情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三)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四)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五)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一)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三)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四)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五)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