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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方享有什么义务?

更新日期: 来源: 网络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的规定,土地承包合同中承包方义务有: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如果是耕地的话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