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肌、深腰肌、膈肌。在屠宰之前,生猪囊虫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检查:第一,患有囊虫病的生猪被毛相对粗壮且坚硬,同时肩胛部相对突出,呈现出前宽后窄、前高后低症状,臀部比较尖细,咬肌呈现出肿胀状态,喜卧。部分患病生猪会出现突发性侧地痉挛现象,但之后会自行恢复正常状态。另外,患病生猪目光呆滞,且眼睛发红,眼睑浮肿,瞳孔缩小,眼球突出,眼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
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答:家禽产地检疫出现精神沉郁、羽毛松乱、不喜活动、食欲减退、逐渐消瘦;泄殖腔周围羽毛被稀粪沾污;运动失调、足和翅发生轻瘫;嗉囊内充满液体,可视黏膜苍白;排水样稀粪、棕红色粪便、血便、间歇性下痢;群体均匀度差,产蛋下降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鸡球虫病。
答:官方兽医在履行职责时,违反《动物防疫法》将承担三方面责任:1、相应的行政责任。行政责任的追究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以及警告、记过、降级、降职、开除等在内的行政处分。2、相应的民事责任。官方兽医因违反规定造成动物疫情传播,给他人财产、人身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3、相应的刑事责任。官方兽医严重违
1、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疫控机构报告。2、县(市)动物疫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疫控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3、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疫控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4、省级疫控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
答:产地检疫发现羊出现突然发热、呼吸困难或咳嗽,分泌黏脓性卡他性鼻液,口腔内膜充血、糜烂,齿龈出血,严重腹泻或下痢,母羊流产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小反刍兽疫。
国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染动物免费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实施措施。
影响消毒剂消毒的因素主要:有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接触时间、混合方式、被消毒液体的温度、消毒池的工艺过程、消毒剂设备等。
从事动物疫病诊疗的个人,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查的,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如何处罚?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⑴经皮肤粘膜直接接触感染,如接产员、兽医、饲养、放牧、皮毛加工、屠宰、挤奶直接接触被病畜污染的水源、土壤、草场、工具,从事布病防治的医生、检验人员等;⑵经消化道感染:主要是食入被污染的水或食物,经口腔、食道粘膜进入体内。如吃生拌或未经煮熟的肉类,不洗手直接拿食物吃等。⑶经呼吸道感染:人吸入了被布氏菌污染的飞沫、尘埃。如皮毛加工、饲
所在乡镇的畜牧兽医站。
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验收合格的区域。
应载明以下内容:(一)畜禽养殖场:名称、地址、畜禽种类、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畜禽养殖代码、畜禽标识顺序号、免疫人员以及用药记录等。(二)畜禽散养户:户主姓名、地址、畜禽种类、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畜禽标识顺序号、免疫人员以及用药记录等。
(1)检查是否来自非疫区;(2)临床检查是否健康;(3)免疫接种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4)相关实验室检验结果是否合格;(5)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凭证。